盘点李金铭演过的电影 为什么毁约不拍爱情公寓第二季
李金铭在电影《致我们终将到来的爱情》中的表现令人印象深刻。电视剧《爱情公寓》在策划之初,就有着打造长期品牌的远大抱负。为了确保品牌的连贯性,剧组原班人马接连打造了多个季度的《爱情公寓》系列剧及电影续集。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制作方,与剧中女主角李金铭签下了为期三年的独家演艺经纪合约,时间从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
签约后的李金铭,很快便投入到《爱情公寓》的角色中。剧组针对她饰演的“陈美嘉”角色,量身定制了深入人心的角色设定和剧本。同年7月,李金铭与《爱情公寓》剧组签订了演员聘用合同,并承诺将全力支持剧组的各类宣传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首映式和放映活动等。
在《爱情公寓》拍摄结束后,李金铭的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排她以嘉宾主持的身份参加了安徽卫视的综艺节目《周日我最大》的录制。这一举动旨在增加她的演艺机会,提升她的演艺水平,并扩大她的曝光率。
2009年5月下旬,《爱情公寓》确认播出。为了进一步提升李金铭的人气,剧组邀请她演唱了电视剧主题曲《我的未来式》。剧组策划了一系列与主演相关的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就在这个风头正劲的时刻,李金铭却突然通过书面形式表示,将不再履行与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经纪代理合约。
随后,李金铭迅速签约了安徽某制作公司,担任长期主持工作,并公然拒绝参与《爱情公寓》的任何后期媒体宣传工作,包括拒绝演唱主题曲《我的未来式》以及参与其他任何演艺工作。这一行为,让剧组和经纪公司深感失望和愤怒。尽管他们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尝试联系李金铭,要求其信守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但均遭到了拒绝。
李金铭还将自己的常住地由上海改为安徽合肥。面对李金铭的严重违约行为,《爱情公寓》摄制组及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委托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法律诉讼事宜,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李金铭个人及相关机构违约责任的权利。这一事件,无疑给双方曾经的合作划上了一个遗憾的句号。